Saturday, July 18, 2009

“罪” 我们对它敏锐吗?

今天读到斯托得写“罪的严重性”时,我再一次问我自己“罪”这个字是我们基督徒和传道人时常讲的一个字,但是我们是否真的能够看出它呢?我们的五官能否对它敏锐到马上就指出它的真正身份,而不让它以别的身份将自己隐藏起来呢?斯托得就以五个主要的字将罪描写的非常的清楚。认为新约主要以五个字来讲罪,而这五个字的形容包括主动性和被动性。最常用的字有;
1.hamartia, 罪被形容为未中鹄(箭的中央),达不到目标。
2.adikia, 是【不义】或【不正】。
3.poeria, 是残暴或堕落的邪恶。这词大致上都用来形容内在的腐化,或品格的扭曲。
4.prabasis 相关词paraptoma, 是【侵犯】、【越轨】,超出既定的界限。
5.anomia,【违法】,蔑视或触犯即存的律法。

但是,我很喜欢卜仁纳对罪所下的结论,他认为人只是自高自大,想与神同等,不要神管,因此,他将这样的态度命题为“叛逆的人”。其实,当我们仔细的想看,每一项罪都是这种叛逆神心态的表达。而精神科医师曼宁格,觉得现今人慢慢的对”罪“这个字汇将它除去,他注意到“许多以前被看为是罪的,现在被称作犯法”,所以应当由教会处理的罪转于到国家,从祭司转至警察。还有另一个看法就是被解释为患病,因此犯人不受刑罚,而受治疗。所以曼宁格医师呼唤“罪”这个字应该恢复它实际的代表性,不能轻易淡化为文化禁忌或社会失策。我们必须以严正的对待,因为罪本身具有侵犯性的。

佷多时候我们都听到,人犯罪是因为软弱,但是我们需要谨记人犯罪从来非纯粹因为软弱之缘故,总有极大部分是他【任凭自己】或选择陷入软弱。甚至在最低能的罪人心中,仍然有决定的火花,因此,人不能够以自己的软弱为借口而推卸责任。

如果今天的基督徒对罪警醒,而不将“人是软弱的”这句话成为借口,那么我相信许许多多的人将会在我们身上看到耶稣。求主怜悯和帮助我们,继续对罪敏锐,将它暴露,好让它没有机会在我们里面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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