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
笔者尝试简单的回应斯托得的《当代基督十架》
这本书内容主要论述斯托得对基督教信仰的记号,而此记号并不是耶稣所用过的东西或是他出生的地点,乃是被人看不起眼的木头,“十字架”。或许,许多人没有真正的深入明白它的意义,也抓不到基督必死的核心。因此,笔者认为作者在此书中要辩证基督钉十架的意义是神以自己代替了我们,担当我们的死,使我们能够与他和好。
作者在此专注于十字架在基督心中、在圣经里和历史上都是居首位。我们可能需要问基督为何死?是谁真正的将基督[交给人]?而作者主张的答案是圣父将他[交给人],并且耶稣也自愿为我们舍己,而他的死乃是与我们的罪恶有关。所以,作者就带我们关注十字架的中心,提出赦免的问题,这乃是由神的公义与罪严重的对比,两者互相冲突而产生的问题。作者在此处建议,神必须“满足他自己”,他不能够违背自己,因为他必须表达出他圣洁的属性,因此,为了满足他自己,他在基督里亲身代替了我们,这就是被钉十字架的本质。而笔者认为作者在探讨十字架的成就时就以拯救罪人、启示神、和胜过罪来表达。至于救赎方面有四个重要的用词;“挽回祭”、“救赎”、“称义”、和“和好”,这些用词主张神藉基督的死,在他里面所成就的事。而作者注重在“代替”这个修辞,因为它是一切背后的实质。神已经在十字架上,最终张显了他的爱和公义。而作者更进一步描写基督胜过魔鬼、律法、肉体、世界与死亡,更加值得庆贺就是我们也可以藉著他而得胜。因此,作者将它取名为“十字架下的生活”,因为信徒团体本质上是十字架的团体,十字架改变了人与神的关系,也同时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现在信徒活着乃是为了要敬拜永活的真神,了解自己,并舍己服侍他人,而且也学习爱我们的仇敌,并且以善胜恶,靠著十字架的亮光,勇敢面对生活中的苦难。
笔者对作者所提出的证据,说基督透过“代替”我们罪人承受刑法,提供了一种“满足”,而这满足是为了神自己的这样说法起了极大的兴趣,因为至今,教会和大多数的信徒,仍然认为这“代替”不但除去罪的结果而且还从魔鬼手中抢回神所赐的,因此,整个“代替”的中心是为了人,但是,如今作者却以神为中心。可资疑的是当作者提到“满足”神时,这是否显出神的另外一属性呢?难道是一个自私而自我欲望强烈的一面吗?因此,基督的死是为了满足神,这样的解释可是少有的。
然而,我们再进一步的来观看,神对整个“代替”的计划和参与都亲自亲为,而且作者更指定“神在基督里亲身代替了我们”,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神是积极的参与,这就反应出他所采取的行动不是自私和欲望的追求,乃是他不愿意不顾圣洁单凭爱,也不愿意不顾爱单求圣洁。因此,他亲自替罪人死,担当他们应受的审判,以满足他圣洁的爱。这乃是“神对神的要求,神满足他自己的要求”。笔者认同作者的看法,因为,神的圣洁若没有审判就无意义可言,所以面对人的罪孽,他公义的属性必须得到满足,因此,他不是处罚人,乃是自己要担当起责任来接受自己的审判。是神把他自己的心在十字架上受苦,以至他的公义的属性得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