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0章25-37节是我们大家佷熟悉的经文,传统中我们将诠释专注在好撒马利亚人、祭司、利未人、和店主身上,而往往忽略了那被打到半死的人。虽然圣经没有记载这人的反应,但这三个人经过的时候,我相信对他来讲,内心的感触会是特别大的。祭司和利未人都是爱神、服侍神、代表人在神面前的,但他们遇到这被打到半死的人时,他们却没有停下来帮助这个伤痕累累的人因为他们要保守清洁,不然不能够事奉神,因此,他们只好从他身边走过。但他们从他身边走过的那一刻,对他来说可能是很痛苦的,因为他的无奈、痛苦、绝望和被拒绝的感受是那么的深,他多么希望走过他身边的人,能够大发慈悲,伸出援手来救救他。最后竟然是与他无关的人帮助了他。
这样的经历实在不好受,但一个人在无奈和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所听到的就是“对不起,我不能”这句话,今天,我终于感受到一点点那被人打到半死的人的感受。下午我和同学出去吃饭时,车被人闯,在司机边的两个门都坏了而我也被吓到。原本出去吃饭后就要下Kajang补课,过后,傍晚,老师请大家去他家吃饭。没想到就在12.15pm我的车被撞,感谢主我和另一位同学都没有受伤,但是,现在却感觉到上半身痛。而那闯我的人就一口咬定是我的错,我们双方都不能够达成协议,最后决定去警察局报案。回到神学院后,就打了几个电话问清楚应该要如何的去处理这件事情,后来决定到警察局去。
那时,我就想找人陪我去警察局报案,因为一、我已经被惊吓到,所以头脑不是很清醒。二、我的国语很差,因此,佷多东西都需要帮忙。但是,在赶功课的期间,得回来的反应是“ha!要去警察局啊”。“对不起!我不能”。“很麻烦的!”,“要等很久的”,“我也不会马来文”所以帮不到你。当时我的心就一路往下沉,原来平常跟我嘻嘻哈哈,前叫姐后又叫姐的人,而无论何时他们有需要找我帮忙的人,我都会帮助他们。没想到竟然在此时给我这样的答案。我找人都找了半个小时多,那被拒绝的感觉真是很难受,因为这是我最需要别人扶助的时刻,但是没有人愿意帮忙,因为是赶功课时刻和需要去补课时间,感谢主!最后终于有两位弟兄愿意和我一起去警察局,那时真的佷感恩。过后我的反思是什么是最重要?功课、补课、还是他者的紧急需要呢?
往往在比较麻烦的事上是没有多少人愿意付出的,是的要做好撒马利亚人,是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那么爱主又是怎么的一回事呢?什么是属灵呢?其中一个定义是“不是你有多好,乃是你对别人有多好”。
就在这故事上,耶稣将其重要的真理点出来,他说:“你照样做吧!”。照着撒马利亚人的榜样做就能够承受永生。
以下纯粹属于虚构,没有经文和学者的支持,只有“读者回应”的看法:
如果耶稣说:“你陪她去警察局,就得永生”。马上就会有很多人争先恐后的陪我去了。但是,这话,
只是出之她口中吧了!然后我再想,耶稣难道只有需要者在求助而不是你吗?